【旅遊新聞】哈薩克及塔吉克簡化我國人申請該兩國簽證程序

哈薩克及塔吉克簡化我國人申請該兩國簽證程序


位於中亞之哈薩克共和國及塔吉克共和國頃同意自即日起簡化我國人赴哈薩克及塔吉克之簽證申請程序,我國護照持有人在持有哈薩克或塔吉克官方核准文號之邀請函後,即可於抵達該兩國國際機場時辦理落地簽證,而無需將護照送至哈薩克或塔吉克駐外使領館辦理簽證。此項簽證待遇係哈薩克及塔吉克比照給予美國、日本及韓國等國國民待遇之方式,外交部對此表示歡迎。

根據哈薩克與塔吉克之規定,辦理落地簽證必備文件除各該國外交部審核並發給核准文號之邀請函外,尚需彩色相片2張及簽證申請表。哈薩克單次入境落地簽證費約80美元,可停留至多1個月,塔吉克單次落地簽證費約15至60美元,視停留天數而定,至多可停留45天。



外交部將繼續努力,為國人爭取更多出國旅遊便利。外交部同時提醒國人出門在外時注意自身安全,若在哈薩克或塔吉克遭遇急難事件,請立即撥打我駐俄羅斯代表處急難救助專線:+7-916-837-6058,或撥國內「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886-800-085-095。

相關檔案
附件:哈薩克及塔吉克簡化我國人申請該兩國簽證程序答詢集

日期:2012/10/16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外交部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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