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新聞】瑞典辦事處代辦國人赴芬蘭簽證

瑞典辦事處代辦國人赴芬蘭簽證


芬蘭外交部致函我駐芬蘭代表處略以,自本(九十一)年七月一日起,我國民眾申請赴芬蘭且一年內停留期限至多九十天之申根簽證將委由瑞典貿易委員會台北辦事處代辦,此項規定在芬蘭政府另行通知前均屬有效,一年後將再行評估。

據瞭解,芬蘭政府此項決定係基於調整其駐外使領館之通盤業務考量。另據瑞典貿易委員會台北辦事處告稱,我國民眾因留學、工作或依親等原因申請赴芬蘭長期居留簽證(停留期限超過九十天者),則請逕向芬蘭駐日本或駐菲律賓大使館辦理。



瑞典貿易委員會台北辦事處(Swedish Trade Council)地址:台北市110基隆路一段333號國貿大樓8樓0812室,電話:(02)2757-6225,傳真:(02)2757-6308,網址:HTTP://www.swedishtrade.org.tw,電子郵件地址:taiwan@swedishtrade.org.tw。

芬蘭駐菲律賓大使館地址:MCPO Box 2447, Makati, Metro Manila 1264, The Philippines,電話:002-63-2891-5011,傳真:002-63-2891-4107,電子郵件地址:sanomat.mni@formin.fi。

芬蘭駐日本大使館地址:3-5-39, Minami-Azabu, Minato-ku, Tokyo 106-8561, Japan,電話:002-813-5447-6000,傳真:002-813-5447-6042,電子郵件地址:sanomat.tok@formin.fi。

日期:2002/07/17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外交部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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